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工程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管理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加强自治区快递工程专业队伍人才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2019年10月1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快递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条件适用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从事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领域工作的快递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在疆援助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快递设备工程人员指从事研究、设计快递生产作业所需设备;编制、应用设备维护、保养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快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 快递网路工程人员指从事规划、设计、优化网点布局、路由方案及集散中心数量,监测网点运行情况;进行包机、散航资源利用与时效优化,规划、管理运力资源等快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快递信息工程人员指从事规划、设计快递作业计算机网络和信息系统;进行退网分析、退后管理支援;采集、存储、分析、挖掘、应用快递网络信息等快递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南疆四地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按照本地州制定的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评审;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的,按照本条件执行。
第七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渗透。坚定坚决与“三股势力”“两面人”做斗争。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邮政法》《反恐法》及《快递暂行条例》。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第八条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相关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课时要求。
第九条 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
第十条 技术员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具备中等专科、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
熟悉快递工程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导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著作论文
提交独立完成的技术总结或学术论文1篇。
第十一条 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
1.快递设备工程人员:了解和掌握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和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具备参与完成一般性设施、设备项目相关技术工作的能力。
2.快递网路工程人员:了解和掌握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等运行情况,掌握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参与完成一般网路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3.快递信息工程人员:了解和掌握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掌握快递信息系统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要求。具备参与完成一般快递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完成县级以上快递工程专业专项调查1次以上,并采集部分数据内容,收集相关资料。
2.参与完成1项科技成果转化与示范推广工作。
3.在围绕当地党委中心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表彰奖励;在本职工作岗位获得表彰奖励1次以上。
(四)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技术研究或技术工作报告1篇。
2.在内部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1篇以上。
3.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1篇以上。
第十二条 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或持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4.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5.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已取得快递从业资格考试高级资格的,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
(二)工作能力(经历)
1.快递设备工程人员:熟悉快递各类通用设施设备,掌握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熟悉快递主要专用设备的开发程序、设计规程、制造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具备独立承担一般性设施、设备研制或课题的科研、设计工作的能力。
2.快递网路工程人员: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掌握快递网路建设、组织、优化等工作,熟悉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具备独立完成一般网路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3.快递信息工程人员:熟悉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掌握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熟悉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具备独立完成一般决递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等方案或项目的科研、设计或建设工作的能力。
(三)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1项以上快递设备工程、网路工程、信息工程等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项目)或技改项目(包括流程再造、设施改进、新项目实施等),通过验收后得到企业认可并推广实施,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参加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工作。
3.完成本单位主导的项目开发、规划、设计或技术改造(引进)成套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产品性能较先进。
4.完成企业信息化运用、快递业务支撑系统研发或升级改造项目,在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寄递渠道安全管理、改善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完成快递信息系统或快递运营设备的维护,保障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
6.完成有关情报资料汇编或提出报告,具有实际指导作用,得到设区市以上行业管理部门或企业总部认可。
7.快递技能人才能够熟练执行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快递工程技术改造革新。
8.在围绕当地党委中心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表彰奖励;在本职工作岗位获得专项表彰奖励1次以上;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2次以上。
(四)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2.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地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3.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4篇,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2篇。
第十三条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3.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中等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8年,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4.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已取得快递从业资格考试高级资格的,可由3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
(二)工作能力(经历)
长期在本专业一线工作,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完成较大快递工程建设或研究项目,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较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备指导工程师实践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1.快递设备工程人员:熟练掌握快递通用设施设备,精通快递专用设施设备原理和制造;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专用设备开发及推广应用或装备设备研究,提出具有应用价值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
2.快递网路工程人员:熟悉快递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区域和全国陆运及航空集散中心运行,精通快递网路建设、组织、优化等工作,精通快递网路管理和控制要求;主持完成重大网路规划和建设;采取有效技术,消除重大缺陷,提高网路运行可靠性,有效处理网路管理中的疑难问题;掌握国内外快递网路技术发展动向。
3.快递信息工程人员:熟练掌握主要快递信息系统功能和运行,精通计算机网路和通信等相关知识和理论;精通快递末端服务、分拨处理、指挥调度等环节的信息系统研发建设、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要求和规范;主持完成复杂、技术难度高的重要快递信息系统研发或建设、调试或参加大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或承担重大信息、通信工程项目,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或关键技术问题。
(三)业绩成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1项大、中型或2项小型快递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建设、施工或调试等各阶段工作,完成有关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委托制定或修改邮政行业规程、技术规范、教材等编写工作。
3.主持完成比较复杂的、技术难度较高的重要快递信息系统或专用设备研发、建设或推广运用。
4.完成1项以上快递运营设备维护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复杂的问题或比较重大的网络故障处理工作。
5.主持完成比较重大的快递网络规划和建设或比较复杂环境下的快递网络优化问题。
6.快递技能人才能够熟练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在传技带徒方面有显著成效。
7.完成1项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本专业相关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后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在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中成绩显著,获得地区以上政府表彰奖励1次以上;在本职工作岗位获得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以上专项表彰奖励1次以上,或地区专项表彰2次以上;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或业绩成果获得县及县以上表彰奖励3次以上。
(四)著作论文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县及县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万字)。
2.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在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在专业综合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3.在国内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被收入论文集(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4.提供能够反映本人学识和理论水平代表作品6篇,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3篇。
第十四条 本条件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