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人社明电〔2020〕2号
州直有关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业:
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9〕40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审管理,落实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保证职称评审质量,现就克州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人员范围
(一)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三)除卫生健康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定向评价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符合各系列(专业)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四)初定(授予)高级、中级、初级。符合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各县(市)专业技术人员初次(授予)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由各县市自行组织。
(五)特殊人才认定。符合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文件中规定“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以及担任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等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符合新人社发〔2012〕185号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六)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南疆五地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分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9〕275号)精神,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全面实行评聘分离,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七)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各县(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及其他系列初级职称由各县(市)自行组织评审。
二、职称评审申报方式
全州各系列(专业)职称申报评审,须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均须使用该管理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审查、评审。未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评审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选择参加克州地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后,点击参加地州评审下的“克孜勒苏柯尔柯孜自治州”(https://kz.xjzcsq.com/kz/index.html)进行注册、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上报,州级各行业评审委员会、各县(市)按照评审权限进行审核、评审。
选择参加自治区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申报人员只能选择上述一种职称申报平台参加2020年的职称评审。
三、申报评审时间
克州2020年度职称评审时间安排为6-7月份组织申报,具体网络申报时间为6月25日-8月15日。评审时间为8月-10月上旬,具体评审时间由克州人社局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同州级各系列(专业)评委会协商后确定。
各县(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幼儿园教师系列初级以及其他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各县(市)自行确定,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参加自治区级职称评审的时间按自治区各系列(行业)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条件
(一)完善定向评价任职资格条件。我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符合克州实际情况的职称定向评价任职资格条件,合理设置量化赋分标准。条件不成熟的系列(专业),可先参照自治区任职资格条件开展定向评审。各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量化赋分标准于2020年6月25日前由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报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条件暂不成熟的系列(专业),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与相邻地州对口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联系,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报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五、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格政治纪律。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审查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査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实形成《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明确政治、廉洁、工作等方面的行为,确需审査的、经相关单位审査无异后予以书面推荐,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坚决不予推荐。
(二)落实职称倾斜政策。全面落实职称政策向艰苦边远县(市)倾斜,向乡镇基层一线倾斜,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等政策。坚持政策导向。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申报一种职称。畅通企业申报渠道。落实企业属地化管理措施,进一步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通道,各县(市)要加大评审政策向企业宣传的力度,做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服务工作。
(三)规范申报材料。一是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确需考核的由各行业单列组织测试。二是今年对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仍然实行人社部门备案制,受疫情影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主管单位组织,有效学时由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鼓励各系列(专业)开展线上继续教育培训。申报人员需上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符合自治区继续教育免试条件的,办理免试审批后上传。三是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确有规定的以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专业技术人员所完成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等成果可视同论文参加评审。四是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应注重工作绩效和工作成果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评价。五是涉密材料需经脱密处理后上传。
(四)严格材料审核。职称的申请材料经单位、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克州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逐级审核完成申报。单位、县(市)注重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行业主管局注重材料业绩成果和实践能力的审核,克州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注重任职基本条件的审核。各级要明确审核任务,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此外,申报人员除提交相关纸质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个人现实表现》1份纸质材料。由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存档,克州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组织抽查,对发现申报相关材料、证书弄虛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人和审核人责任。
(五)落实诚信承诺。严厉打击违规造假行为,对发现申报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严肃追责。对用人单位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责任。
(六)完善评价环节。一是行业评审委员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评审专家的推荐和评审会议的组织,要进一步优化、量化赋分标准,定向评价高级职称需开展答辩(试讲),综合赋分和答辩意见后进行投票表决;二是严格评审会议纪律,各行业召开评审会需请行业纪检组参与,会前与评委签订保密责任书,统一保管通讯工具确保会议在封闭状态下完成;三是继续推行末位淘汏制。在评审中对业绩成果和实践能力较差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淘汏。
(七)坚持公示公开。坚持两公示、三公开。申报前单位公示、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任职文件公开。
(八)严格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负责”。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称评审中违纪违法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执行。企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九)完善监督,健全机制。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克州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定向评价工作开展巡查、抽查。对把关不严、程序混乱、工作不实,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县(市)与行业,给予警告、责令整改。
(十)统筹谋划,上下协同。请各县(市)人社部门、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科室与专人负责本行业职称评审工作,认真研究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划定任务节点,按时高效完成2020年克州职称定向评审工作。
咨询电话: 0908-4223770
联系人:井娟娟 王健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