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人社函〔2024〕33号
关于开展克州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自治区党委、克州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战略,切实服务克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相关规定,现就开展克州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克州符合各系列(专业)“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初定(授予)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三)“访惠聚三年高定”申报。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文件中规定的参加基层服务工作三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四)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6号)文件中申报要求的可选择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
中小学教师系列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卫生系列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00:00—2024年9月20日19:00
(二)材料上报:专业技术人员在系统上显示“已接收材料”,即可将盖章的《评审表》交至自治州行业主管部门,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评审时间:10月-11月期间有序召开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具体时间经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与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协商后确定。
三、申报方式
符合本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克州职称评审系统”(kz.xjzcsq.com/kz/index.html)进行申报,逾期未在平台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申报人在填报评审材料时,须认真准确填写各栏目,相应佐证材料应上传正向、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因漏传、错传、未传、材料无法打开等,一律视为没有相关资料,后果由申报人承担。申报人未通过审核的,根据修改意见修改材料,并于退回后2日内修改提交;提交评审机构审核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于第3次提交后申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或退回后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参加自治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对口支援新疆1年以上,且正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申报自治区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评审时间按自治区各系列(行业)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https://www.xjzcsq.com/)进行注册、申报。
申报克州和自治区评审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行职称“盲评”。申报人工作总结中不得出现本人姓名及现工作单位,系统内所有附件材料中出现的本人姓名及现工作单位必须进行遮盖处理,凡遮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严格政治标准。各基层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审查关,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实践能力、个人业绩,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实形成《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明确政治、廉洁、实践能力、个人业绩等方面的行为,确需审查的,经相关单位审查无异后予以书面推荐,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坚决不予推荐。
(三)强化国语水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达标工作的通知》(克组电明字〔2023〕21号)要求,申报人须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并上传合格证书(暂未取证可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查分验证截图),对国语水平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四)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需按照要求上传继续教育专业课及公需课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之后的公需课及2021年之后专业课以及补学的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合格证书需从系统获取,其余年度手动上传。符合免继续教育培训的在继续教育栏上传免学审批表(附件5)。
(五)专业水平答辩。申报正、副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的,免于答辩。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和职称评审工作需要开展视频(线上)答辩。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教育支教和内地服务管理工作,当年申报职称评审也可免予参加专业水平答辩(答辩成绩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答辩人员的平均分值予以赋分)。
(六)评审通过率。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相关规定,根据职称整体数量和结构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评审通过率,具体通过率由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结合实际确定。
(七)严格材料审核。职称的申请材料经基层单位、县(市)、行业主管局、克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逐级审核完成申报。单位、县(市)注重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核,各系列(专业)评委会、行业主管部门注重材料业绩成果和实践能力,需严格对照本专业(系列)《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提交通过,符合条件的报送《2024年度专业(系列)职称审核通过花名册》,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克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注重任职基本条件的审核。各级要明确审核任务,严格把关,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八)坚持公示公开。坚持两公示、三公开。申报前单位公示、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条件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审结果公开。
(九)评审纪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1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新人社规〔2022〕6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处理结果在全州予以通报。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并列入平台黑名单库。
(十)强化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简化优化申报流程和服务,做到“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实现在线申报、在线审核。
(十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系列(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及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圆满完成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附件:
1.2024年克州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2.公示和公示结果模板
3.职称评审填报申请书“遮盖”部分操作指南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5.廉政情况证明
联系人:王健 木合塔尔·斯迪克
联系方式:0908-4223770
网络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0991-3193501 0991-3193615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
附件1
2024年克州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一、申报人员
1.基本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符合要求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作为电子职称证书的照片)等要求材料附件。
2.学历学位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填写,并上传相应毕业证书及国家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2001年以前取得毕业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如原件丢失需扫描上传人事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证明书等。
3.专业技术资格:需按要求填报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聘任时间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4.工作简历:指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需按照实际准确填写,简历时间段应上下衔接,借调、驻村、访惠聚等可在“工作单位名称”内表述,也可另起一行。
5.实践能力、业绩成果:需按各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业绩成果相关的佐证材料(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作为佐证上传),条件不符合要求,将予以退回。
6.获奖情况: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证书原件,所有内容须与附件一致。
7.获得的知识产权:指任现职以来在学术方面取得的发明专利等,如有上传扫描件。
8.发表论文情况: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确有规定的以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以行业,正式出版的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论文按要求上传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品(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9.(聘)任现职期间考核情况:按要求上传近3年(2021年—2023年)度考核表(正、反面)原件。凡未参加年度考核和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律不准推荐评审。
10.任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要求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字数3000字以内。
11.继续教育: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均需按自治区要求提供培训合格证书,若继续教育免试的,需上传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后附)
12.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需上传《推荐单位公示》(后附)、《推荐单位公示结果》(后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或MHK等级证书(暂未取证可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截图)。
获奖情况不在此栏反映,将获奖情况全部填入“获奖情况”栏目中,避免重复上传。
13.个人承诺书。申报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填写并上传个人签字的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按照提示内容手抄、签名、按手印)。
二、推荐单位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所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系统内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附件2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
职称的公示(模板)
根据自治区职称评审的工作要求,现对×××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职称进行公示。
基本信息:(包括:性别、族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现任职称)。
思想政治条件:(突出政治表现,强调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业绩成果:(对照本专业任职资格条件,按文件要求简要描述近五年的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并说明对业绩成果的实际贡献)。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同志的相关信息有疑异,请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办公室,监督电话:××××
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月×日
关于xxx同志申报xx系列xx专业x级
职称的公示结果(模板)
×××同志申报材料已在本单位公示××天,公示期间无投诉、举报,公示无异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意推荐×××同志申报××系列××专业×(高、中、初)级职称。
推荐单位名称(公章)
2024年×月×日
附件3
职称评审填报申请书“遮盖”部分操作指南
1. 登录个人职称账号--在“我的申请书”右侧点击“检查姓名遮盖”;
2. 在1-20的所有项目类别中选择需要遮盖的部分,如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例如:10.业绩成果,点击“我要遮盖”;
3. 进入需遮盖的项目,点击右侧“操作遮盖”;
4. 根据下方“帮助”提示,使用鼠标选定需遮盖区域框起来后,点击上方“保存”,如遮盖有误,需重新操作,上方会出现“重置遮盖”再点击选定正确区域操作即可。
注:在1-20所有的项目中,如附件中没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可点击“不需要遮盖”。
附件4
自治区“访惠聚”驻村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免除继续教育学习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学历 | 学位 | ||||
何时何学校何专业毕业 | ||||||
现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现有专业 技术职务 | 拟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 | |||||
免学理由 | 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处参加驻村工作 | |||||
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1.仍在参加“访惠聚”驻村(含抽调到各级“访惠聚”办公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访惠聚”办公室审核;参加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门或南疆四地州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已返回人员,由原派驻单位所属的地州市或自治区区属主管单位审核。
3.各地各部门不得私自设置免除继续教育学习事项及申请表(审批表)。
附件5
廉政情况证明
兹有xx同志系xx单位职工,聘现职以来,未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受到xx处分,影响期为xx年),有(无)政治纪律、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线索反映。
特此证明。
(签章)(主管单位纪检部门)
年 月 日